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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血站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
日期:2014/4/28 9:32:51  点击量:

        (三)中心血库。在血液中心或中心血站难以覆盖的县(市),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由省级卫生部门批准设置一所中心血库。中心血库可以设置在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内。
         (四)血站分支机构。根据采供血工作的需要,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可以设置分支机构,在规定的服务区域内提供相应服务,血站分支机构所开展的业务应当根据其规模、保障范围以及交通状况等确定。血站分支机构命名应当规范,如“血站名称+分站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分站”。
        (五)储血点。为满足区域内临床用血需求,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可以设置储血点,开展血液储存和血液供应服务。
        (六)采血点。血站可以设立固定采血点和流动采血点,根据服务区域实际情况及采供血发展预期提出采血点设置需求,设置采血点应当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采血点由其所在区域的血站负责运行管理。采血点应当设置在人群聚集区或人流量较大的商业区。
        四、血站设置规划的内容
        (一)现状分析。分析服务区域内医疗服务及临床用血需求和影响因素,确定临床用血需求的各项数据。
        1.社会经济发展概况。包括本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年龄分布构成、医疗保障及临床用血保障情况等。
        2.临床用血需求分析。包括临床用血人次、临床用血量、人均用血量、住院患者人均用血量、住院手术人均用血量、与用血相关医疗技术开展、临床用血主要科室设置、床位数量及收治病种情况等。
        3.血站服务能力分析。主要是血站数量、布局、功能任务、血液采集和供应范围及服务方式;血站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房屋、技术类别等情况;血站基础设施设备、业务项目种类、采集和供应血液量;献血人群及组成、固定献血队伍、每千人口献血率等。
        (二)相关影响因素。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明确服务区域内临床用血需求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临床用血供需状况、医疗服务发展和社会影响等影响因素,确定服务区域内血站合理设置的思路。
        1.医疗服务发展情况。分析医疗技术改进、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和保障覆盖范围扩大对医疗服务发展和临床用血产生的影响。
        2.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分析人口结构变化、社会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提高以及医疗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对无偿献血和临床用血产生的影响。
        3.临床用血供需状况。分析无偿献血工作情况以及相关影响因素,用血人数变化趋势、用血总量变化趋势、医疗资源变化趋势、新增用血新技术开展情况,测算临床用血需求与实际血液供应之间的差距。同时分析潜在临床用血需求,包括临床用血缺口等。
        (三)确定血站的设置。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当地区域卫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参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结合本辖区血站服务能力现状,以及未来一段时间经济社会发展、地理条件、人口状况、医疗服务需求和临床用血需求等情况,分年度预测规划周期临床用血需求,进而确定服务区域内的血站设置规划,包括血站类别、数量、规模、布局、功能任务、服务区域范围以及血站业务设备等,明确血站规划设置实施阶段目标及相关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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